四川19岁男孩因为在网上购买24支仿真枪,一审以走私武器罪被判无期徒刑。日前,福建高院又驳回其上诉,维持无期徒刑判决。这一结果让男孩父母一度哑口无言,“小小年纪,因为一个玩具,就被一棍子打死,我想不通。
”辩护律师称,男孩购买的仿真枪仅为收藏娱乐而非牟利,且未收到货物、未流入社会,希望改判无罪,下一步其将会继续向福建高院申诉。案发:从台湾网购24支仿真枪四川男孩刘为明1996年4月出生于四川省达州市大竹县。在父亲刘行忠的眼中,刘为明就是一个从小就喜欢玩具枪的孩子而已,从小就有一个梦想,18岁要去参军。
刘行忠说,儿子从小就喜欢玩玩具枪,在他10岁左右,家里开过一段时间的小店铺,因为儿子喜欢,店里还会进一些小孩子玩的玩具枪。“小男孩喜欢玩枪,这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啊。
”刘为明性格有些内向,成绩还算不错,但在上到初二时说因为被同学欺负,就辍学不读了。14岁,刘为明就出去打工,在一个电子厂里做工人。2014年8月,刘为明回到老家学驾照。8月31日一早,一个人在家的刘为明,被从千里之外赶来的福建石狮海关缉私分局逮捕,而理由竟是走私武器。
刘行忠说,儿子在网上买仿真枪的事他母亲是知道的。在2013年夏天,儿子在QQ上和一个台湾的卖家咨询过买枪的事,但当时卖家称没有货。
隔了一年,2014年7月1日左右,卖家主动联系儿子说有货了,要不要买。“说是买20支以上是批发价,也有儿子的朋友参与拼单,所以一共买了24支,3万块钱。”刘行忠称,没过多久,台湾的卖家又联系儿子说货送不到了,把3万块钱都退回来了。
本以为这事就这么过去了,没想到一个多月后,儿子竟然因为这事被抓。判决:情节严重无期徒刑根据泉州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披露,2013年8月,刘为明通过QQ与台湾卖家“碧海蓝天”商谈购买枪支事宜,2014年7月1日前后,他在台湾卖家提供的网址里选购了24支仿真枪并将相应的枪支型号发给了台湾卖家。
枪支货款和代购服务费共计30540元。起诉书称,2014年7月15日,为逃避海关监管,卖家将24支仿真枪支藏于饮水机箱体内部,辗转交由台湾、厦门、泉州、金门等物流、进出口公司进行报关、缴纳关税、转运。7月22日凌晨,该批枪支被石狮海关缉私分局查获。
经鉴定,24支仿真枪支有21支以压缩气体为动力发射弹丸,其中20支具有致伤力,认定为枪支;1支不能确定是否具有致伤力,不能确定是否为枪支;3支不具有致伤力,认定为仿真枪。石狮海关缉私分局于2014年8月31日将刘为明刑拘。2014年9月29日刘为明经泉州市人民检察院批准,次日由石狮海关缉私分局执行逮捕。2015年1月8日,该案重新移送审查起诉。
2014年,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周玉忠接手此案。在一审开庭时,公诉人称刘为明违反枪支管理法规,构成走私武器罪且情节严重,应处十年以上、无期徒刑或者死刑。
周玉忠解释说,此案中刘为明购买的枪支是生存游戏用的BB枪,并不是法律意义上的枪支,在台湾地区只是玩具枪。而刘为明只是为了收藏娱乐,绝对没有走私的故意。在一审开庭后,周玉忠给刘为明做无罪辩护,提交了3万余字的辩护词和300多页的材料,但一审刘为明仍被以走私武器罪判处无期徒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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